大数据侦查中的信息隐私权保护

作者:张晶
更新时间:

在大数据时代,犯罪控制和信息隐私保护之间的相对平衡被打破,在大数据调查的发展中出现了外源性信息隐私危机和内生信息隐私危机。外源性信息隐私危机是大数据调查外部法律体系的结构性缺陷导致的信息隐私保护困境,包括大数据调查的法律定位模糊和调查控制的“内卷化”。内生信息隐私危机是嵌入大数据调查行动逻辑和运行规律中的隐私问题,包括个人信息数据处理的“开放性”,以及调查主体要素和中介要素的扩张。如果我们想从大数据调查的角度实现信息隐私保护,就应该明确大数据调查的法律定位,建立渐进式审查标准,实现规制程序的诉讼转型,建立参与调查的私人主体的分级授权和过程监督,建立实质性信息隐私保护的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