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司法行政职能的时代转向及其优化

作者:喻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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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中国的司法行政职能正在经历一个从司法的行政到全面法治事务管理的时代转变。司法行政职能的新定位,确立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于依法治国战略全局的新基点,呈现出普遍性、合法性和统一性的特点。这种新的司法行政职能定位不仅不同于西方司法行政权力配置模式和理念,也与中国传统理解中的“司法行政乃附随于司法职权之行政”定位有很大不同。根据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中国司法和行政职能的调整严格遵循党的领导的政治逻辑、提高效率的治理逻辑和一体化建设的法治逻辑。由于司法行政工作的“繁杂性”和“不确定性”,司法行政改革的“一个统筹”还没有完全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解释,四权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澄清,这是制约我国司法行政职能转变和优化的主要因素。根据功能主义国家权力配置原则,从完善司法行政统筹职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司法行政动态配置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国司法行政改革进程。